防疫通告刷屏,鄂尔多斯普法“紧急避险”

导读 2021年10月29日晚,一批滞留内蒙古额济纳旗的散客搭乘专列从额济纳旗前往鄂尔多斯市。 (视觉中国/图)2022年11月3日晚,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021年10月29日晚,一批滞留内蒙古额济纳旗的散客搭乘专列从额济纳旗前往鄂尔多斯市。 (视觉中国/图)

2022年11月3日晚,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平安鄂尔多斯发布一则通告,强调“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

同时,通告明确表示,针对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政法系统将汲取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畅通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隔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这则通告一经发布,就迅速引起各方关注。

通告发布后的第二天下午,“鄂尔多斯政法”公众号再次发布消息称,感谢全国人民的关注,并讲述该市在疫情防控中的五个工作事例,包括高速交警协助家长送发烧儿童到医院治疗、心理热线辅导情绪低迷的儿童等。

当地病例不多,多为呼和浩特返回人员

张勇(化名)长期生活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2年11月4日下午,张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康巴什政法委发布的通告。张勇说,鄂尔多斯目前确诊病例并不多,大部分都是从呼和浩特返回的人员,两地相隔两百多公里。

据内蒙古卫健委网站消息,截至11月3日24时,鄂尔多斯市现有确诊病例55例,目前共有高风险地区9个,中风险地区35个。在张勇的印象里,这已经是鄂尔多斯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比较严重”的时候了。

张勇说,目前除学校管控较严外,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基本正常。如果需要跨区(旗)通勤,需要持3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他无限制。每天会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和东胜区往返通勤的王女士亦表示,她因需要跨区通勤,所以每三天要做一次核酸检测。

11月3日晚上,王女士也是从微信朋友圈看到了康巴什政法委发布的通告,她觉得“很安民”。考虑到康巴什目前的情况并不严重,她猜测:“只不过考虑全国出现个别延误救治情况,为了让群众放心,主动出了通告吧。”

“我们当地人觉得很欣慰,昨天正在和朋友聊最近发生的新闻,咱们这边就出了这么一条消息,确实就感觉挺好的。”张勇补充,“我觉得这个(通告)发出来,还是挺人性的。”

一位熟悉鄂尔多斯的人士推测,“某市因为疫情严重,就诊有困难。鄂尔多斯相对很好,但也要避免类似情况,所以出来了这个通告。”

11月4日,鄂尔多斯12345热线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遇到需要紧急就医等情况时,可以和他们联系,他们会第一时间联系属地负责人,并由属地负责人联系求助人并帮助解决问题。

“如果情况十分紧急的话,可以开绿色通道。”该工作人员说,“不管您在什么位置,只要您的情况特别紧急,拨打我们这个求助热线,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帮您处理。”

紧急避险必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这则通告发布后在网上受到高度关注,许多网友注意到其中的表述:“紧急情况下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紧急避险。”

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看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强调紧急避险有特殊的意义。

“紧急避险是正当化事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大部分人没有主动履行紧急避险的意识。特别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很多人对此有模糊的认识,”彭新林解释,“比如很多人对紧急避险的界限模糊不清,甚至不敢紧急避险,这种情况都是存在的。”

刑法第二十一条载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不过,通过对比法条可知,由于紧急避险的后果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比正当防卫更加严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则载明,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彭新林表示,紧急避险有一系列的条件,在把握正确避险限度的情况下,还要把握紧急避险的“不得已”。“紧急避险损害的是合法权益,保护的也是合法权益,根据法益的衡量,你保护的权益必须大于你损害的权益,这就是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彭新林说,这也意味着,紧急避险必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这也是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

“时至今日干什么、怎么干都是清楚的”

通告也让不少人关注到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康巴什区委书记邢征。此前在2022年7月初的一场致辞活动中,邢征表演了一段说唱,迅速在互联网走红,被称为“网红书记”。

2022年6月8日,邢征在《鄂尔多斯日报》头版发表过一篇谈论信访工作的署名文章,“在法治轨道上、法律框架内、法定渠道中,才能更好地将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实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实处。”

值得注意的是,在鄂尔多斯市政法委发布上述通告的同一天,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到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现场办公,在听取国家工作组、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的情况分析和汇报后,他要求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执纪,“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有序放开;要把群众的事情办好,该解决的困难问题,必须解决;该说清楚的情况,如实告知;该回应的关切,及时回应。只有把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各方同心协力,才能夺取抗疫斗争的最后胜利”。

公开信息显示,1984年7月起,孙绍骋在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有长达15年的工作经历。

而在当天的调研中,孙绍骋表示:“现在已不是疫情初发不知怎样应对,时至今日干什么、怎么干都是清楚的。”

2022年11月3日晚,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平安鄂尔多斯发布的通告全文。 (“平安鄂尔多斯”/图)

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 李桂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