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庭审一起滥伐林木案

导读近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滥伐林木罪一案,该案由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金美淑依法独任审理,并当...

近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滥伐林木罪一案,该案由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金美淑依法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1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砍伐林木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在位于龙井市老头沟镇某山场内,违反与案外人王某的约定,使用油锯采伐林地内落叶松用于修建与王某合伙经营的猪圈。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森林调查规划院鉴定,滥伐落叶松立方蓄积为27.1544立方米。

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引导控辩双方,把控庭审节奏。双方就犯罪性质、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庭审有序开展。

鉴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林木损失并获得谅解的情节,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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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编辑:吴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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