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紧日子,盘活国有资产需要久久为功

导读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

“过紧日子”,外界对此番指导意见做出如此解读其实并不难于理解。近年来,由于包括疫情在内多种客观因素相叠加,各地公共财政当下面临一定压力,而缓解难题的办法不外乎开源、节流以及提高现有资产利用效率这么几个路径。根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2万亿元、净资产32.3万亿元,由此可见,相应政策空间可谓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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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必须要明确,“过紧日子”并非临时性举措,公共财政预算的提质增效、加强监督本身也是现代权力运行的应有之义。不论财政状况如何,在确保政府职能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尽可能压低政府运行成本、盘活国有资产,都是缓解财政收支压力、确保权力健康运行的可行路径。

此次部署不仅涉及对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的盘活,包括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还对货币形式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进行有效管理,盘活手段也涵盖了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而在此之前,财政部官网以“盘活”为关键词的公共政策多以存量资金为对象,相对而言,盘活现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实物性资产),可能难度更大,需要协调、梳理的机制更多,面临的挑战不言而喻。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意见还特别强调“加强资产调剂”,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而就在2021年3月,国务院还发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资产配置,明确调剂作为优先配置方式,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只有在不能调剂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购置、建设和租用。从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到盘活资产的路径指引,都在宣示一个再清晰不过的国家态度,那就是尽最大可能少花钱、多挣钱,增强对行政事业性开支的监督和监管。

事实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财政部发文“盘活”之前,各地已经在进行一系列相关的实践。今年前三季度全国非税收入287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提高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效率,已经是非税收入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此番“盘活”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同时强调监督监管的必要性,指出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要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盘活不是放开,而是让国有资产真正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损耗成本,在高效利用国有资产的同时增加监督监管,这与此前国务院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密切呼应。条例已经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及时收取各类资产收入,不得违反规定,多收、少收、不收、侵占、私分、截留、占用、挪用、隐匿、坐支。盘活国有资产,思路可以更开阔,方式可以更多样,但手脚也必须要更干净。如果说政府采购必须要提高采购资金的利用效率,尽可能杜绝价高质次的情况出现,那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则同样需要增加国有资产利用效率,警惕借“盘活”出现谋私利的权力寻租现象。

政府“过紧日子”从来不是权宜之计,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离不开人大预算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各项多元约束机制。盘活国有资产需要久久为功,只有政府“过紧日子”,社会才能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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